自2018年12月起,美國國土安全部 (DHS)為加強美國免簽證計畫的安全性,凡透過美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 (ESTA)申請免簽證前往美國,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要72小時。
委託本公司代為申請ESTA,請填寫ESTA旅客基本資料表,費用800元已內含14美元(處理費+旅遊推廣法案費)。
請注意,由於美國ESTA並不保證每一位申請者都能夠成功申請,若您的申請不明原因遭拒,仍需支付處理費(4美元)+本公司服務費用,合計新台幣200元。
旅客必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才得以適用免簽證計劃(以下簡稱VWP)入境美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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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(晶片護照),且具備國民身分證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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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(B訪客簽證適用的旅行目的) 並且停留不超過90天。過境美國通常也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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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已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(ESTA)取得以VWP入境之授權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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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以飛機或船舶入境,須為核准之運輸業者(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),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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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具備足夠資金供在美期間支出。
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通常是二年或護照到期日,以二者較早發生者為準。請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的ESTA問答集,了解哪些情形必須重新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若旅客換發新護照、更改姓名、變性、改變國籍、或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,則必須重新申請ESTA旅行許可。否則,旅客在授權許可效期內均可前往美國,無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
★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,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,過海關時.請帶著由小孩法定監護人書寫同意該行程的英文信函(建議帶著英文版的關係文件證明)
有關VWP和ESTA的常見問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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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旅客得適用VWP入境美國?
台灣申請人若滿足下列條件即可適用VWP入境美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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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,且具備國民身分證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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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(B訪客簽證適用的旅行目的) 並且停留不超過90天。過境美國通常也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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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已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(ESTA)取得以VWP入境之授權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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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以飛機或船舶入境,須為核准之運輸業者(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),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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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具備足夠資金供在美期間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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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WP國家之國民必須符合上述資格條件,方能在無美簽下入境美國。因此,VWP國家的部份旅客可能無法適用免簽證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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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旅客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,而非ESTA授權?
下列旅客不適用VWP,而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:
赴美目的非B1/B2簽證所允許的洽商或觀光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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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在美國工作者(無論有給職或無給職),包括新聞與媒體工作者、寄宿幫傭、實習生、音樂家、以及其他特定職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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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在美國求學(F簽證)或參加交換訪客計劃者(J簽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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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往其他國家而途中需要過境美國的空勤或航海組員(C1/D簽證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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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私家飛機或私人遊艇入境美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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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在美洽商或觀光超過90日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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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被拒絕ESTA授權許可,或有其他違反移民法事項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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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ESTA申請需準備哪些資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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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份申請都必須提供英文的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護照資訊等。申請者亦須回答有無傳染疾病、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、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以及其他相關問題。兒童不分年齡,均須取得個別ESTA授權許可。申請者亦須提供信用卡或金融卡資訊,以支付ESTA申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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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ESTA授權許可需要繳費嗎?
是的。實際費用需視ESTA授權許可是否得到批准。若被批准,則費用為14美元,涵蓋二部分的費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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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美元的處理費──所有電子旅行授權許可之申請者,每次提出申請都必須支付處理費,不論其許可是否獲得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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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美元的旅遊推廣法案費──若您的申請獲得批准,得到適用VWP赴美之許可,則您的信用卡或金融卡將被收取10美元的費用。這筆費用將匯入旅遊推廣基金。若您的申請遭拒,則僅需支付處理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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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應何時提出ESTA申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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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在旅行前任何時候提出申請,但我們建議您儘早申請。VWP旅客在申請ESTA授權許可前,不需行程具體規劃,但請記得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72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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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有多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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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通常是二年或護照到期日,以二者較早發生者為準。請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的ESTA問答集,了解哪些情形必須重新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若旅客換發新護照、更改姓名、變性、改變國籍、或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,則必須重新申請ESTA旅行許可。否則,旅客在授權許可效期內均可前往美國,無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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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具備有效的B1/B2簽證,還需要申請ESTA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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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。旅客若已具備有效的觀光簽證,只要旅行目的符合觀光簽證(B),且簽證尚未過期或遭撤銷,仍可使用該簽證。此情況下,不需再提出ESTA申請。具有效簽證者皆不需申請ESTA授權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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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以VWP入境美國,接著又到加拿大或墨西哥,可再以VWP回到美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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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以VWP入境,又到加拿大、墨西哥或鄰近島嶼做短暫旅行,一般都可再以VWP入境美國,惟可停留天數須扣除之前在美停留天數。如需更多細節,請參考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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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持有綠卡的美國居民, 但是我並不經常去美國。 如果為了要適用赴美免簽的資格, 我是否應該先放棄我的綠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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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居民如果要以VWP赴美,必須先填寫I-407表格放棄永久居民身份及綠卡,並且在完成放棄手續後等待4-6週即可登錄ESTA系統申請許可。有關放棄永久居留的說明請查詢我們的移民簽證服務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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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提出ESTA旅行許可申請時,卻被收取比14美元還高的費用,我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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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由第三方所成立的網站會收取費用並代替您提出申請。如果您已透過某一個第三方網站提出申請,我們強烈建議您使用您的申請案號,至美國政府官方網站確認您的ESTA申請已經被傳送到我們的系統。我們建議您這麼做,是因為我們無法確認,透過第三方網站提出的申請是正確的。如果不正確,您在抵達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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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海關及邊境防護局無法退還您支付給第三方網站的費用。如果您認為您被騙,請聯絡您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,要求他們除了該支付給美國政府的$14美元以外,其餘多付的費用請從您的帳單中刪除或退還給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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