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照代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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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工作天 效期 費用 護照代辦申請資料
一般護照 12天 10年 1600
  1. 護照委任書(須本人親自簽名)
  2. 身分證正本,要送外交部查驗最快第3天可領回
  3. 六個月內兩吋大頭照2張→照片規定請按我
  4. 舊護照未過期要附上
  5. 未滿18歲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簽名表示同意,並繳驗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。倘父母離婚,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
  6. 第一次申請護照,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證明
  7. 具僑居身分者換、補發護照:須加附僑居國有效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件
5天 10年 -
4天 10年 -
3天 10年 2500
小孩護照
14歲以下
12天 5年 1200
  1. 護照委任書(須本人親自簽名或監護人代簽)
  2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;已領身分證者一律給身分證正本
  3. 六個月內兩吋大頭照2張→照片規定請按我
  4. 舊護照未過期要附上
  5. 需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簽名表示同意,並繳驗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。倘父母離婚,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三個月內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
  6. 第一次申請護照,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證明
5天 5年 -
4天 5年 -
3天 5年 2100
護照遺失 13天 依護照 1600
  1. 護照委任書(須本人親自簽名)
  2. 身分證正本,14歲以下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;已領身分證者一律給身分證正本
  3. 六個月內兩吋大頭照2張→照片規定請按我
  4. 警察局開立的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
  5. 護照遺失說明書
  6. 未滿18歲申請護照,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簽名表示同意,並繳驗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。倘父母離婚,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
  • 辦理遺失件的新護照效期:大人5年、小孩3年
  • 依規定,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,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六個月,並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
  • 國外遺失加附入國許可函、回國報案證明、國外遺失說明
6天 依護照 -
5天 依護照 -
4天 依護照 2500
護照加頁 3天 依護照 300

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第2項規定「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,護照空白內頁不足時,得加頁使用。但以1次為限。」

  1. 護照加頁申請書
  2. 護照正本,所持護照效期在6個月以上
護照加別名 4天 依護照 300
  1. 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
  2. 護照正本
  3. 身分證正本,未滿18歲要加附監護人身分證正本(未滿14歲且未請領身分證者繳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)
  4. 曾有習用之外文姓名擬列為外文別名者,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國內外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、國內外醫院核發之出生證明、經教育主管機關正式立案之公、私立學校製發之證明文件等

說明

  • 首次取用符合一般使用習慣之別名免附有關證件
  • 別名應有姓氏,並應與外文姓名之姓氏拼音一致
  • 倘為國外政府核發之文件(護照除外),須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
  • 取用別名以1個為限(若原已有別名,不得再申請加簽第2別名)
注意事項

★工作天都不是保證的台胞證送件後如需補件、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,下件日期也會延後,急件/特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,不是保證能如期核發,延遲下證不會退費

  • 台胞證特急件:本人親辦限額申請,09:40前收件(可前一日受理),因探病、奔喪、訴訟、處理緊急商務或其他緊急事由,得按照急事急辦原則,優先審批辦理,真正特急件不用4天可下證
  • 特急件限本人親自到門市辦理,請自備照片+電子檔,不適用手機免費拍照
請注意,越南簽證要由簽發單位審查通過後才會核發,尚未辦好前請不要購買機票,因延遲下證導致行程延誤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
  • 以上各項簽證資料僅供參考,如有調整或有其它未盡事宜,請以各簽證處的解釋為准;所有申請最終能否獲得簽證、獲得何種簽證、入境次數以及有效期、停留期將由各簽發單位決定。 
  • 所有簽證辦理之工作天計算,不含六日、台灣與簽發國家之國定假日(包含颱風假)
  • 申請台胞證期間,不得入境大陸、香港、澳門或轉機。
  • 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(回鄉證)者,不論是否還有效期,必須要註銷之後才能申請台胞證。
  • 各簽證處有權在評估之後,要求申請者提出更多其他的輔佐文件,如查出有效期舊證,或無法補件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,需收取手續費300元,若因特殊身分不准件者不退費。
  • 所需資料中的各項證件影本,不能使用傳真或拍照方式,只接受1:1比例清晰的影印本或掃描檔,而且不可以放大或縮小,不可書寫任何文字。
  • 辦理簽證所需之資料,請自行送達或以掛號郵寄(請附上聯絡電話)至本公司辦理。
  • 回件之後請於本公司上班時間自取,辦理台胞證下證後可選擇以掛號郵件寄回(免運費);護照及簽證寄回要自付郵資。
  • 使用郵寄辦理時,廣禾旅行社收到郵件或回件寄回當日會以「簡訊或LINE通知」,工作天不含來回郵寄天數。
  • 取件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30~18:30(例假日除外),請注意取件時間,以免耽誤個人行程。
  • 收件時需付清簽證費用才會送件,銀行匯款,上海銀行(011)中港分行,戶名:廣禾旅行社有限公司,帳號:3510200011226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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