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維護日期:2018-08-17
訊息內容:
【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】預定自2018/9/1起實施,未來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台胞證)有可能只能做為入出境大陸的旅行證件使用,新出爐的18碼的台灣居民居住證將會落實大陸「31項惠台措施」,並得享有以下三項權利、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及九個方面的便利等准國民待遇,台胞證適用的範圍則需視大陸未來的政策而定。
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採用了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的技術標準製作,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很好地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(大陸)工作、學習、生活、出行便利的需要。目前,銀行、電信、鐵路、民航、旅店等領域已經普遍配備了居民身份證的閱讀機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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