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16-07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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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男出境核準申請須知
依據《台灣役男出境辦法》,凡年滿 18 歲翌年 1 月 1 日起至年滿 36 歲當年 12 月 31 日止,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性,出國前須依規定申請核准。
限制出境情形:若有下列任一狀況,不得申請出境
- 已列入梯次徵集: 役男已接獲徵集令準備入伍。
- 經通知徵兵體檢: 尚未完成體檢程序。
- 歸國僑民限制: 依規應履行兵役義務者。
- 法律管制: 依兵役法或其他法規限制出境之對象。
短期觀光出境申辦管道 (最長 4 個月)
臨櫃申辦 (國內在學/未在學)
請攜帶下列文件至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役政單位辦理:
- 1. 國民身分證
- 2. 護照正本
- 3. 申請人印章
更多詳細法規請參閱: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